夏至已至,天气越来越炎热,这对户外劳动者来说无疑是场严峻的考验。快递员、外卖员、环卫工人等等,都是长时间露天工作的职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的“辛勤汗水”进行高温津贴。
根据2012年开始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此可见,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33℃以上(含)的工作场所工作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但如果认为劳动者必须达到以上条件才能享受高温津贴,那就大错特错。因为上述条件只是底线规定,全国各地的发放标准和时间段大有不同,需根据各地政策而定。
二,高温津贴的发放也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没有降到33℃以下,劳动者就应该拿到高温津贴;除了露天工作外,用人单位对于室内工作的劳动者,也可能需要支付高温津贴,当然其前提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安装了空调,就不需支付高温津贴了。但如果确有证据表明工作场所尽管安装了空调,但是仍未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企业仍需支付高温津贴。
三,既然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而用人单位只能用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工资,那用人单位当然不能用实物和代金券的形式来替代,另外《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防暑降温费并不等同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夏季高温环境下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的一种额外补偿。
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防暑降温费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标准均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还应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需要注意的是,防暑降温饮料、绿豆汤、物品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以去年四川高温津贴标准(延续2018年7月1日的政策,即川人社办发[2018]105号)为例:
发放范围和条件: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方式: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在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按天发放,即有一天算一天。
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总而言之,针对上述问题,用人单位需注意合规。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务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足高温津贴的,举证责任在劳动者,劳动者需注意对相关证据的及时收集,以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补充阅读: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2几个月:
根据以前的惯例来看,今年依然有高温津贴,只是每个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不同,发放时间也不一致。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地区都是从6月份开始发放高温津贴,所以6月份,在职员工的工资会发生改变,高温补贴会加在里面。
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一览
1、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2、浙江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3、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不低于200元。
4、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5、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法规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6、陕西
陕西每人每天25元。
7、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8、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9、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10、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
11、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12、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3、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
14、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15、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300元。
16、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法规,是每人每月300元。
17、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
(1)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2)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按每月168元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9月。
18、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19、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20、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1、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不低于1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日不低于10元的标准发放。
22、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3、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24、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
25、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6、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7、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7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人每月200元。
28、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目前31个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各不一样,有的是按天计算,有的是按月计算,按月计算的话,高温津贴标准集中在100-300元区间,达到300元就属于高标准了,目前高温津贴达到每月300元的地区有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等地。所以具体能领多少,还要看你们所在省份的发放标准。